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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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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5 條
下列債務,非經債權人之同意,不得減免之:
一、罰金、罰鍰、怠金及追徵金。
二、債務人因故意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賠償之債務。
三、債務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之費用。
前項未經債權人同意減免之債務,於更生方案所定清償期間屆滿後,債務人仍應負清償責任。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