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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07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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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3 條
債務人對於管理人關於其財產、收入及業務狀況之詢問,有答覆之義務。
第十條之規定,於管理人調查債務人之財產、收入及業務狀況時準用之。但受查詢人為個人而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