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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 271 條
準備程序筆錄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
一、各當事人之聲明及所用之攻擊或防禦方法。
二、對於他造之聲明及攻擊或防禦方法之陳述。
三、前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事項及整理爭點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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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