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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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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直轄市自治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2 條
中央政府對直轄市之補助及協助,應由行政院訂定補助及協助辦法,明定
補助金性質、補助對象之條件、補助率及補助基準,並送立法院審議。
市政府有依法得徵收之財源而不徵收時,行政院得酌減其補助款。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