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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16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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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職務法庭法官及參審員之遴選及遞補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職務法庭因業務需要有增加參審員人數之必要時,由司法院院長按增加之人數,依前條第二項之遞補人選順序任命之。但遞補人選於任命前有第十一條或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之情形者,不得遞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