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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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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央法規標準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 5 條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相關大法官解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