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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保證金之種類如下:
一、履約保證金。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
二、預付款還款保證。保證廠商返還預先支領而尚未扣抵之預付款之用。
三、保固保證金。保證廠商履行保固責任之用。
四、差額保證金。保證廠商標價偏低不會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或其他特殊情形之用。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