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4 15:13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受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及醫療(事)機構紓困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所稱紓困,指下列措施:
一、依第六條規定提供信用保證,協助取得貸款支付員工薪資 (以下簡稱
員工薪資貸款) 。
二、貸款利息補貼。
三、設立單一窗口協助取得維持正常營運資金之融通。
四、前條第三款雇主於勞工受強制隔離給予公假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所
給付工資之補貼。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