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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 64 條
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依招標文件規定在二種以上者,由機關擇其中一種或以新台幣折算總價,以定標序及計算是否超過底價。
前項折算總價,依辦理決標前一辦公日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