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0 07:1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研究報告或研究意見中,經本機關首長或上級機關核交實施之研究建議,
應於實施年度終了時,擇要列為考成項目,由主管研考業務單位查證其實
施效果,並提出檢討。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