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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30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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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監察院辦理案件對其他機關或人員所提供答復或陳述之國家機密保密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監察 > 院本部 > 院(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院辦理案件,需請其他機關或人員提供涉有國家機密之資料時,應於文稿註明請確實依本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