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5 13:55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立法院議事規則
法規類別: 立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3 條
議事錄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屆別、會次及其年、月、日、時。
二、會議地點。
三、出席者之姓名、人數。
四、請假者之姓名、人數。
五、缺席者之姓名、人數。
六、列席者之姓名、職別。
七、主席。
八、記錄者姓名。
九、報告及報告者姓名、職別,暨報告後決定事項。
十、議案及決議。
十一、表決方法及可否之數。
十二、其他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