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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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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院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 86 條
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