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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5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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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修憲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修憲審查委員會或各審查小組應於大會排定之日程表內,由召集人會議決定議事日程。
修憲審查委員會或各審查小組如未能於前項日程表規定期間內完成審查時,得由修憲審查委員會提請程序委員會變更日程表,並提報大會追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