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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3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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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修憲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修憲審查委員會及各審查小組開會時,配置秘書及其他工作人員,均由秘書長指派之。秘書長、副秘書長得列席修憲審查委員會及各審查小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