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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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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3 條
圖解導線應於已知點間連接。其圖上閉合差,不得超過 0.2 毫米 √N (N為總邊數,N≦6),並應平均配賦於各點。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