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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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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1 條
勞工因職業災害所致之損害,雇主應負賠償責任。但雇主能證明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