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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0-2 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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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路線編號標誌「指 4.1」,用以指示自行車路線之編號,設於已編號之自行車路線上。
本標誌為圓形棕底白字白色邊線,並得於牌面適當位置設計特定圖案。圖例如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