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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驗光生應試科目:
一、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
二、驗光學概要。
三、隱形眼鏡學概要。
四、眼鏡光學概要。
前項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測驗式試題,各應試科目之考試時間均為六十分鐘。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