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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總量管制區空氣污染物抵換來源拍賣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競標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當次得標無效外,主管機關得令其三年內禁止投標:
一、投標書件及其載明事項經查有虛偽不實。
二、得標者未依規定繳納餘款。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