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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技能檢定規範製訂及學術科試題命製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術科測試試題內容、項目應涵蓋技能檢定規範中技能種類及技能標準之全
部技能,並以工作圖、文字說明或二者兼用方式命製。命製時,並應綜合
考量術科測試檢定場地條件,同級別試題使用之機具、設備、材料是否一
致等因素。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