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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級農會共同經營機構組織經營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管理委員會應於年度開始前依據生產或銷售設備能量及供求關係等資料提出經營目標,交付經理人據以擬訂年度經營計畫,提經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執行,年度終了,經理人應向管理委員會提出年度經營報告。
前項經營目標,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