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2/12 07:2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製造及輸入許可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畜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輸入登記證之登記事項如下:
一、登記證字號。
二、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類別、品目、商品名稱及許可項目。
三、飼料販賣業者姓名、住居所;其非屬自然人者,應登記其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之姓名、主事務所或營業所。
四、國外供應商、製造工廠之名稱及地址。
五、成分及含量。
六、適用對象。
七、形狀、包裝或容器型式。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