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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畜產加工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畜禽肉與肉製品之品質性狀分析及產品開發研究。
二、乳與乳製品之品質性狀分析及產品開發研究。
三、蛋與蛋製品之品質性狀分析及產品開發研究。
四、畜禽產品加工及副產物應用之研究。
五、畜禽原料之機能性物質萃取、分析及產品開發研究。
六、畜禽微生物之分離、篩選、鑑定及應用研究。
七、畜產加工食品安全議題之研究及輔導。
八、其他有關畜產加工研究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