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17 03:33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植物檢疫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輸出入植物檢疫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管理及監督。
二、植物檢疫物之檢疫、隔離、處理之規劃、訂定、協調、推動、監督及證明文件核發。
三、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港站檢疫、隔離檢疫、產地檢疫、非疫生產區之作業程序、方法、技術之規劃、訂定、協調、推動及監督。
四、國際植物疫情風險評估作業與管制措施之規劃、分析、聯繫、推動及監督。
五、國外重大植物有害生物疫區之公告與解除之研議及執行。
六、植物檢疫諮商談判之參與及配合。
七、植物檢疫人員管理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管理及監督。
八、輸出入植物檢疫申訴案件與糾紛之處理及協調。
九、植物檢疫之研究、發展、引進、技術服務、植物檢疫檢查方法、檢驗基準之規劃、訂定、執行及監督。
十、其他有關植物檢疫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