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3 11:1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觀光旅館及旅館旅宿安寧維護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警察人員對觀光旅館及旅館營業場所實施臨檢時,應會同現場值班人員行之,並應儘量避免干擾正當營業及影響其他住宿旅客安寧。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