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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促進商業研究發展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為審查申請案,主管機關得設置審查小組,聘請相關機關代表、學者及專
家組成。
前項審查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審查開發計畫之內容:含計畫執行方式、計畫可行性、計畫經費、計
畫期程及計畫之預期成果。
二、審核開發計畫之重大變更案。
三、研議開發計畫審查之細部規定。
四、其他依本辦法應經審查小組審查之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