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4 21:2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原始憑證分下列三類:
一、外來憑證:指自該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所取得者。
二、對外憑證:指給與該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者。
三、內部憑證:指由該財團法人本身自行製存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