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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05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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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第五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度量衡業務之推行、宣導及管理事項。
二、度量衡器之檢查、校正實施等事項。
三、度量衡器檢查資料之蒐集、計畫之擬訂、執行及成果統計編報事項。
四、度量衡器糾紛案件之調查處理事項。
五、度量衡違規案件之取締事項。
六、本課主管度量衡器檢查技術、法規、作業程序、訓練、檢校技術及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與建議事項。
七、檢校設備之籌劃與管理維護等事項。
八、本分局實驗室認證體系綜合業務之執行及相關業務之諮詢服務事項。
九、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表報、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事項。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