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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核能安全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物理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電漿物理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二、真空與表面科學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三、電漿表面改質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四、生物物理與醫學物理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五、光電物理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六、理論物理研究及模擬技術發展。
七、原子核與中子物理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八、加速器物理之研究與技術發展及應用。
九、核融合物理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十、凝聚體物理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十一、其他有關物理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