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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全國性文化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記帳憑證之編製應以原始憑證為依據,原始憑證應附於記帳憑證之後作為附件。
前項原始憑證因整理結算及結算後轉入帳目等事項,得不需檢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