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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專科學校改制技術學院與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設專科部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技術學院、科技大學設有專科部者,其組織、師資,應以行政、系科合一
及人員精簡、資源共享之原則辦理。
技術學院、科技大學設有專科部者,其年制、學生資格、各科修業年限、
畢業證書發給、課程及設備等,依專科學校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前二項專科部有關之教學、行政業務所需人員,由技術學院、科技大學就
其編制員額內調充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