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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中體育場場地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借用人應繳之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其額度於各場地管理要點另訂之;場
地使用費收入循預算程序辦理。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中市政府及本場主協辦之各項活動借用本場所屬各
場地免收場地使用費。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