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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金融控股公司簡介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設立日期。
二、金融控股公司沿革: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公司併購、轉投資關係企業、重整之情形、董事、監察人及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七項及第八項規定應申報股權者,其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經營權之改變、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大改變及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事項與其對金融控股公司之影響,如更早年度之資訊對瞭解金融控股公司發展有重大影響者,得一併揭露。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