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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攜帶及寄送金銀外幣及新台幣出入國境限制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金銀、外幣及銀元不得以郵件寄送出境。
新台幣不得以郵件寄送出入境。但經財政部專案核准寄送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