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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機動稽核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進口、出口、轉運、轉口貨櫃(物)之抽核及複驗。
二、入出境旅客、船員行李、郵遞貨物之抽核及複驗。
三、情資蒐集、分析及市面查緝。
四、貨棧、貨櫃集散站、私貨倉庫、免稅商店及保稅相關處所貨物之抽核。
五、進口貨物國內外價格資料之蒐集、調查及建置。
六、事後稽核案件之處理。
七、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八、其他有關機動查緝、稽核及價格調查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