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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及幹部遴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輔導幹部遴選作業程序規定如左:
一、輔導中心主任、秘書,由團管區遴選推薦,師管區審查,軍管區核定
。
二、輔導組組長,輔導中心督導員,由輔導中心加倍遴選推薦,團管區審
查,師管區核定,報軍管區核備。
三、輔導組輔導員,由輔導組長會同輔導中心加二分之一推薦,團管區核
定,報師管區、軍管區核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