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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施行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第二條第一款適用對象為墳墓者,其補償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依殯葬管理條例、直轄市、縣(市)殯葬主管機關依該條例所定有關遷葬補償費及救濟金之規定辦理,不適用第四條至前條規定。
墳墓遷移義務人對前項遷葬補償費或救濟金金額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