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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04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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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9 條
輔具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供居家無障礙環境及其改善到宅評估。
二、提供輔具評估及使用訓練服務。
三、提供輔具諮詢、取得、追蹤、維修、調整等服務。
前項第二款必要時得提供到宅服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