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3 20:24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7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為驗船師;其已充任驗船師者,撤銷或廢止其驗船師執業證書:
一、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
二、因業務上有關之犯罪行為,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宣告緩刑。
三、依考試法規定,經撤銷或廢止考試及格資格。
四、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
五、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