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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獎勵投資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7 條
開發債券得自由買賣、質押及充公務上保證。
無記名開發債券本息票均憑票兌付,凡遺失、被盜或滅失者,不得掛失止
付,並不適用民法第七百二十條第一項但書、第七百二十五條及第七百二
十七條之規定。
開發債券經載明附具優先承購指定種類之公營事業股票之權利者,於開發
基金所投資之工業出售股票時,該開發債券持有人得在債券面額百分之五
十限度內,依該工業股票面額,優先承購開發基金所有之股票。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