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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5 條
共同訴訟人,按其人數,平均分擔訴訟費用。但共同訴訟人於訴訟之利害關係顯有差異者,法院得酌量其利害關係之比例,命分別負擔。
共同訴訟人因連帶或不可分之債敗訴者,應連帶負擔訴訟費用。
共同訴訟人中有專為自己之利益而為訴訟行為者,因此所生之費用,應由該當事人負擔。
大法官解釋(舊制)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