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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1 條
申請飛機飛航教師檢定證者,應持有飛機民航運輸駕駛員、多組員飛機駕駛員或飛機商用駕駛員檢定證。
申請直昇機飛航教師檢定證者,應持有直昇機民航運輸駕駛員或直昇機商用駕駛員檢定證。
申請飛艇飛航教師檢定證者,應持有飛艇商用駕駛員檢定證。
申請滑翔機飛航教師檢定證者,應持有滑翔機商用駕駛員檢定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