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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1 條
定期存款到期前不得提取。但存款人得以之質借,或於七日以前通知銀行中途解約。
前項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