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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預警宣導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管制藥品濫用預警、毒性評估、宣導等政策之研擬事項。
二、關於國內各相關機構藥物濫用之監測、通報及調查事項。
三、關於管制藥品濫用之流行病學資料蒐集、彙整、統計、分析及研究事
項。
四、關於參與世界各國藥物濫用防制交流事項。
五、關於辦理藥物濫用防制宣導訓練、講習及反毒宣導活動事項。
六、關於出版藥物濫用防制宣導刊物,製作宣導網頁、各式文宣品、教材
及教具事項。
七、關於辦理藥物濫用防制宣導相關研究及成效評估事項。
八、關於辦理藥物濫用諮詢服務事項。
九、關於管制藥品藥理、毒理之資料蒐集、毒性評估及研究事項。
十、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