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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審查業務委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受託機構及其人員因辦理受託業務有所違失、遺失或外洩文件資料、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機密或侵害第三人權益時,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