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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及第六十條所稱之郵購及電子購物,指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不具特定對象之交易方法。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