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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農業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農業金融機構對疑似洗錢交易,應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交易紀錄憑證,並
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