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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健康照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衛生福利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