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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中央健康保險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財務處分科及職掌如下:
一、財務計劃科:
有關健保財務總體收入、支出面資料之蒐集、彙整、陳報與研析事項
。
有關各項健保政策財務收支面影響之分析與數據提供事項。
有關醫療支付總額調整之建議事項。
有關保險費率精算事項。
有關保險安全準備金提撥率之建議事項。
其他有關財務計劃事項。
二、資金管理科:
有關資金收支估計及分析事項。
有關現金流量模式之維護及管理事項。
有關保險資金之運用事項。
有關短期資金之調度事項。
有關安全準備之保管及運用事項。
有關資金運用收益之計算及報告事項。
其他有關資金管理事項。
三、財務出納科:
有關政府補助款之收、催繳事項。
有關與分局間保費收入解繳、醫療費用之撥付事項。
有關往來金融機構收支對帳及現金收支報表之編製事項。
有關保險財務之現金、有價證券、票據之出納保管登記事項。
有關與分局間罰鍰收入解繳事項。
有關代辦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之收回事項。
有關代位求償請款事項。
有關代辦醫療費用之收回事項。
其他有關財務出納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